2007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政策出台
我市2007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政策日前出台。2007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继续实行全省统一命题和制卷,考试科目、时间与分值按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
今年,我市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成绩采用等级附分和等级分数相结合的方式呈现。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按原始分和等级同时呈现;思政与历史、物理与化学两科成绩按A、B、C、D4个等级方式呈现。等级数和等级标准根据考试结果和高中招生计划确定。物理、化学实验操作成绩作为综合素质评价“实践与创新”维度的实证材料,体育考试成绩作为综合素质评价“运动与健康”维度的实证材料,并分别以其实际考试成绩的50%计入学业考试成绩总分。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其内容包括公民道德素养、学习态度与能力、实践与创新、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的5个方面。其评价结果,除公民道德素养以“合格”、“不合格”呈现外,其他维度以等级A、B、C、D方式呈现。
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的依据是,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总分(省统考科目的语、数、外三科学业考试成绩和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及体育考试的50%折合成绩),思政与历史、物理与化学学业考试成绩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
普通高中实行差额录取为主的多样化招生办法。依据高中学校类别确定录取批次,实行差额投档、分批录取。高中阶段学校在达到综合素质评定等级要求的考生中,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按考生学业考试成绩总分,思政与历史、物理与化学学业成绩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划定各校最低录取标准,实行择优录取。
继续实行将省示范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各初中学校的招生办法。今年,将省示范高中统招计划的70%依据应届初中毕业生数、上一届初三年级毕业考试全科合格率和办学水平评估等级等因素分解到各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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