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者培训第三课:志愿者应有的责任及态度
[size=3][align=center][size=5]志愿者培训第三课:志愿者应有的责任及态度[/size][/align][align=left][color=blue]一、对所属志愿者机构:[/color]
我们的志愿者服务机构均没有专职工作人员,也就是说,包括组织者在内,人人都是志愿者,大家既是参与者又是组织者,因此,志愿者对所属机构应抱建设性的心态,积极主动参与管理、策划和组织工作,增强主人翁意识。
[color=blue] 二、对工作:[/color]
1、志愿者决定参与某项服务前,必须清楚了解服务内容和要求,与自身的兴趣、爱好、能力等是否相符,对工作应有充分的心理准备。
2、志愿者不可轻率作出承诺,但对承诺了的服务必须尽心尽力完成,如因客观原因,确实无法履行承诺的,应做好解释工作。
[color=blue] 三、对服务对象:[/color]
1、应持互相帮助的平等精神,不应有"施予"的心理和"救世主"的态度。
2、应尽量了解服务对象,明白其真正需要,经常设身处地为服务对象着想,在提供服务时,应尊重服务对象的意见,不应用自己的想法去影响(左右)别人。
3、要尊重服务对象的隐私权,不应随意公开服务对象的情况或资料。
4、要尽量与服务对象保持良好的关系。
[color=blue] 四、对服务机构:[/color]
1、对服务机构要尽可能地去了解,服务机构的人和事,在没彻底了解之前不宜妄加批评。
2、要虚心听取服务机构的意见,在服务过程中,要始终保持与服务机构的联系。
3、需多关心及留意社会问题和需要,积极改善服务的素质,为所属志愿者机构提供有建设性的建议。 [/align][align=left]工作宗旨:[color=red]奉献爱心,服务社会[/color]
开展义务工作的基本原则:
[color=red] 自愿参加 量力而行 讲求实效 持之以恒[/color] [/align]
[align=center][size=5][/size][/align][/size][size=3]每一名志愿者都应当积极宣扬和推广志愿者活动,以实际行动扩大志愿者工作的社会影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被服务单位的各项规定,维护团组织志愿者组织和志愿者的形象。
志愿者报名注册后,应履行志愿者服务承诺,积极参加论坛组织的各项服务活动,服从论坛安排,认真完成上级分配的任务。根据《马鞍山e家论坛爱心传递志愿者服务队注册志愿者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注册志愿者原则上每年至少服务20小时;每一次组织活动时, 相关人员都会在论坛发布通知,只要是在不影响工作学习和生活的情况下都要参加,信守你的承诺。如有事不能参加,应事先说明。
如果你某段时间不能参加活动,请向相关人员请假,把能再次参加的大约时间说明。如果你连续三个月不参加活动,相关人员可能会暂时停止你参加以后的活动,直至你主动要求参加,情况严重的,予以劝退至除名。
成为一名志愿者,一定要具备正确的心态,否则,不但不能提供良好的志愿服务给服务对象,还会影响到与你一同开展志愿服务的志愿者。一名志愿者,或许抱着很多样的心态加入。但是,起码有最基本的一条:助人自助!不要把自己看作是救世主,不要把自己的观点强加于人,学会求同存异,学会交流、沟通、分享!学会淡薄名利。只有这样,你才是一名合格的志愿者。[/size]
[[i] 本帖最后由 随风剑 于 2008-8-18 23:14 编辑 [/i]] 恩恩 不错 说的很对 赞同~~~~我们能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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